职业资格可不可以交给用人单位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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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种就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可以说跟计划经济思维和父爱主义意识有关;市场经济时代,这个制度就有诸多不适应之处。 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称:国务院发红包,又有一大批职业资格取消了!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包括演员、摄影师、临时导游、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等等。 对这条新闻,网友的反应是一片叫好。甚至有人建议,“公布必须有职业证书的行业就可以了,其他的一律取消。比如必须有职业证书的:医生、律师、教师、电工……”。我认为这条建议是可以考虑的。国家当初建立就业准入制度,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这项制度的适用范围如何,应该有一个合理的考量,确实必须者才予设立,擅自设立即为非法。这需要行政许可制度的介入。行政许可的精髓在于,许可必须法定,此外即悉数可行。 现行就业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的制度。 说实话,这一定义太笼统了,因为几乎没有一个职业不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卖烧饼涉不涉及消费者利益?若照此规定严格执行,恐怕现在大多数职业人都要饿着肚子去上班。各级政权机关中跟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相关度可谓无限大的领导干部,按上述规定,是不是也应该持证上岗,譬如当市长前先得考取一个“党政官员资格证”? 归根结底,一个人是否具备某种职业的进入资格,还是要用人单位说了算。政府对某些真正涉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职业制定一个准入资格,无可厚非;但是,对就业者的绝大多数技术方面的考核和考察,可以交给相关行业的自律自治组织及用人单位本身去把关甄别。目前这种就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可以说跟计划经济思维和父爱主义意识有关;市场经济时代,这个制度就有诸多不适应之处。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加上本次取消的11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这说明之前绝大多数就业资格门槛确实是不该设的。实际上,现在大家手上的一大摞各种各样的职业资格证书,含金量究竟有多大,无论是发证机关、用人单位,还是持证者自己,都可谓心知肚明且心照不宣。很多时候,职业资格证的最大受益者,恐怕是颁证部门及其相关利益链上的一大批获利者。 李克强总理曾明确表示,“要让创业者、就业者和众多转岗人员今后心里踏实,不再为一纸‘证书’所困扰,切实让利于民。”是的,现在已到彻底改革现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时候了。作为一种行政许可,笼统的准入制度确实应该取消,代之以法定的资格审查和认定。法律未明确禁止者,任何就业门槛都是不应该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