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的网越织越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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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铁动车上二次吸烟,可能被终身禁乘?在旅游中有严重不文明行为,或将被限制出境? 近日,铁路和旅游的行规条例的处罚程度不约而同升级。升级的方向都是冲着个人信用去的,一旦上了某个行业的失信黑名单,你可能处处受制。 抽一根烟、做一次不文明行为可能面临严重惩罚,其背后是我国征信制度的不断健全。事实上, 一张涵盖自然人、企业法人、政府在内的多个主体,涉及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大网,已徐徐铺开。一个失信将面临严惩的时代正在到来。 那么,在严惩时代里,失信者要付出怎样的代价?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距离“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目标还有多远? 失信的代价几何 “快把我从纳税信用黑名单上撤下来吧!”今年3月份,站在武汉市洪山区国税局的大厅内,皮先生对税务工作人员请求道。 原来,皮先生在武汉上大学期间,曾与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后来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但没有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几年来,由于他没有履行纳税申报义务,被录入纳税信用“黑名单”。 今年年初,皮先生准备回武汉成立分公司,没想到在办理工商登记时,被告知因他上了纳税信用“黑名单”,无法正常注册。得知此事后,他在武汉的合伙人对他的人品有了疑虑,差点考虑是否再与他合作。 在接受处罚、办妥了所有手续后,皮先生看到自己的名字不在“黑名单”上,心中的石头才终于落了地。 皮先生所说的“黑名单”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7月开始实施的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即“对纳税信用进行评级,对税收违法案件进行公示,让诚信纳税人上‘光荣榜’,让税收违法者进‘黑名单’。” “黑名单”不仅仅是曝光,更意味着惩戒。由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于2013年开始实施的“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定:法院除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情况通报给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还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这种惩戒影响到失信者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中央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这个号称“我国历史上对失信被执行人最严厉惩戒”的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包括: 限 制设立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限制从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民商事行为,限制从事药品、矿山生产等相关行业,限制担任金融机构懂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重 要职务,限制享受优惠政策或荣誉,限制乘坐飞机、住宿较高星级宾馆等高消费及其他消费行为,限制出境以及协助查询和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八大类。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关部门累计对失信主体,限制乘坐飞机411.5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101.6万人次,阻止出境边控443人次,限制申报政府性投资上百亿元,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2.7万多人次。 这些惩戒措施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了强大威慑,大量失信纳税人补缴了税款,约40万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阮德信介绍,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于2000年,至今已历时16年。 16 年间,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在不断健全完善。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出台的频率越来越快。早在2012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征 信业管理条例》,而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企业信息公示条例》,以及中央文明委颁布的《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 见》等让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得到推进。 今年以来,《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陆续出台。在阮德信看来,“这些都表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快车道”。 在失信惩戒方面,自2002年开始探索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以来,我国的工商、银行、法院、公安都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失信“黑名单”。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等原因,各个部门和地方的信用信息依然十分分散,未能形成覆盖全社会、系统的、资源共享的信用记录制度。 “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出现了不诚信问题,被记录下来后,在其它地方办事时,如果也要受到限制和惩罚,就需要各个部门都能够配合。”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认为,面对失信行为,不仅要有惩戒机制,更需要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而 这样的建议,也在不断化为实际的行动。2015年10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上线运行,接入了各省区市和37个部门,归集信用信息2亿多条。不仅如 此,我国还建立了组织和个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出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制度,从2016年10月1日起还将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这 为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重要基础。 事实上,针对失信和违规行为,很多部门都曾制定过相关的规章和管理办法,但处罚一般都不会超过3万元。“这样的处罚力度很难让失信者却步。”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说,现在通过各个部门的联合惩戒,力度一下就放大了很多,实际上形成了一种无形的信用准入门槛。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我国将在2017年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关信平相信,到时,再辅之以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状态就将成为现实。 |